社旗公司商标变更的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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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公司商标变更的相关规范

作者:南阳益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20 08:39:17

商标申请原则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商标申请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称量物体轻重的器具)的结果。关于商标申请注册的相关内容,小编来详细介绍给广大用户。正确理解南阳商标注册的意义掌握(熟知并能运用)商标注册的知识对开创名牌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商标申请所需资料:1、公司法人名义申请商标注册:营业执照复印件、清晰的商标标识、申请书、委托书。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2、个人名义申请商标注册: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清晰的商标标识、申请书、委托书。商标有效期为10年,到期后可进行续展,如不进行续展则视为放弃该商标使用权,同时失去商标法对其的保护。

2、商标申请前的准备工作:1、商标起名。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商标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商标起名原则包括避免使用商标法限制的词句、简单不要复杂、可以另类也不要通用,中文商标注册风险相对低;2、商标查询。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商标查询确保不会有任何冲突的商标(即相同商标和近似商标),商标查询办理可以到顶凯商标注册,输入你要查询的信息并留下查询的商标,顶凯商标注册提供免费商标查询服务。

商标申请注册主要作用1、商标是商战的利器是开拓市场的先锋。在相关的国家或者地区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才能进驻该国家和地区各大型卖场、超市;2、商品在市场上接受社会检验和监督参予竞争这种市场竞争是商品品种、质量、价格等多种性能指标的竞争而这些信息则是通过商标这一桥梁传递给消费者的;3、好的商标品牌能给员工带来荣誉感、成就感、责任感、归属感、使命感、成长感;4、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别人不敢仿冒否则就可以告其侵权获得经济赔偿。相反若被他人抢先注册则必然失去自己精心策划苦心经营的市场自己反而可能成为侵权被告。

一、“申请在先”原则vs“使用在先”原则我国的南阳商标注册实行的是“申请在先”原则,所以,就算你的商标使用时间比较长,但是没有进行商标注册,那么就不受法律的保护。

1、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申请在先是根据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来确定的,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因此应当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作为判定申请在先的标准。

2、使用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使用人的商标注册申请。即对同一天申请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对于申请人同时开始使用或者均未使用该商标的情况,实际做法是由各申请人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超过规定期限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的主持下,由各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3、两个原则的利弊,申请在先原则只需要将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作为审查依据,便于操作,但是不利于保护最先使用商标的人。使用在先原则可以保护最先使用商标的人,但是需要审查申请人最先使用商标的证明,不易操作。而且这种注册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因他人提供使用在先的证据而被撤销注册。

二、那么如果真的商标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注册,该怎么应对呢?第一种情况:商标尚未被核准注册的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可对该抢注予以监控,商标注册中有一个异议期,可在这个阶段向商标局提起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要点:1)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2)收集材料证明您品牌的影响力。3)证明注册人与您存在利益关系。第二种情况: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商标法》第41条规定,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可启动商标评审程序,即向商评委申请撤销抢注商标。

向商标局提出商标争议的前提:必须出示国外品牌推广时间早于该商标在国内被注册时间的证据。比如,在该商标抢注之前使用的写有该品牌的发票,和订货单等,以及广告宣传册等。而且该国外品牌在国内以及国际上已经享有以一定的知名度。如果商标注册满三年,并且在三年内没有使用该商标,可向商标局提出该国内抢注商标的撤销三年不使用。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满三年没有使用的商标,可以以撤销三年未使用的理由提出申请撤销,若商标注册人在指定时限内提供不出使用证据,则予以撤销。如果通过以上两种方法没有办法获得商标,那么建议重新进行商标注册。如果还继续使用之前的商标,则有可能有商标侵权的风险。因此,请尽早进行商标注册。

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申请南阳商标注册主要可能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包括: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企业名称权等等。这些权利都有相同的特点:其权利对象都是由文字、图形及其结合构成的,与商标的构成相同,所以有侵权的可能性。在法律上有一个原则,即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侵害他人的权益,我们也称之为权利行使的界限。

这一原则在很多法律中有体现,在《商标法》上主要体现在第三十二条(修订前的第三十一条),即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的在先权利。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申请商标注册主要可能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包括: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企业名称权等等。这些权利都有相同的特点:其权利对象都是由文字、图形及其结合构成的,与商标的构成相同,所以有侵权的可能性。虽然这些权利有相同之处,但毕竟由不同的法律进行规定,其差异往往更大。

因此,被侵犯的权利不同,在侵犯权利方面所需要的证据是不同的。其中的著作权与其他几项权利相比,就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外观设计专利权也好,企业名称权也好,都是由相关国家机关进行了登记、注册,在获准登记注册开始产生了相应的权利,相关的登记、注册文件也是该权利是否存在的权属证据;著作权则不同,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从完成之日起就产生了著作权,不需要登记、注册的程序,所以证明谁是著作权人或者作者的证据,与其他权利相比就不太一样。

首先,对于已经发表的作品,例如一本书中的插图、封面或者一本画册,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该作者也就是著作权人。如果署名作者之外的人主张他才是著作权人,需要提供与署名作者之间的合同、授权书、声明、判决书等证据加以证明。

其次,在商标案件中,著作权登记证书是经常被使用的证据之一,也有人误认为著作权登记证书像专利证书一样属于权属证明。其实,著作权登记证书与专利证书在性质上是不一样的。前面说过,专利权的产生不是自专利技术方案作出之日起,而是自专利申请通过审查并公告之日起,所以专利证书是专利的权属证明。但是,著作权自作品完成之日起产生,不用登记,作品也有著作权。因此,著作权登记证书不是作品著作权的唯一权属证明,只是证据之一。

根据目前的法律制度,著作权登记过程中并不对作品进行实质审查,所以作品是原创作品还是侵权作品,著作权登记机构是不管的。在著作权登记证书上有两个时间,一个是作品完成时间,一个是登记时间。作品完成时间,由登记申请人自行填写;而登记时间是客观的,由著作权登记机构填写。所以,登记时间更具有法律意义。因为著作权登记证书的以上特点,在实践中,如果主张权利的人提供了著作权登记证书,但又有相反证据证明著作权登记证书记载事项存在问题,则著作权登记证书起不到相关的证明作用。例如,著作权登记证书上的登记时间晚于商标申请时间的,无论上面写的作品完成时间是什么时候,均不能证明权利归属;著作权登记证书上面登记了作品归属,其他人有相反证据证明作品的作者另有其人的,以其他证据为准。

再次,一般情况下,已经注册的商标不能作为著作权权属的证据。也就是说,商标注册证书只是商标权权属的证据,不是作品著作权权属的证据。即使把某一图形注册为商标,并不排除有其他的著作权人的可能性。不过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在“MASTERART及图”商标行政纠纷一案中,一审法院认为原告虽然提供了著作权登记证书和在其他国家注册的商标,但是因为著作权登记证书上的登记时间晚于商标申请注册时间,而商标登记证书不是著作权的权属证据,没有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不服判决上诉之后,二审法院根据上诉人提供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在其他国家注册的商标商品订单等其他证据,综合在一起认为虽然不能证明上诉人是作品的著作权人,但构成了作品著作权的利害关系人。这种综合判断是一个自由心证的过程,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有一定的风险,值得注意和研究。

对于商标变更,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不过没关系只要大家能够看懂以下商标变更流程及材料对于商标变更就没问题了,下面就给大家聊一聊这个问题。

商标变更有4种文件类型,需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需要变更名义或者地址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如果南阳商标注册人或者申请人同时申请变更名义和地址,填写一份申请书即可。

2、需要删减注册商标或注册申请中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应当填写《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但不能对商品或服务项目加限定或修饰词句。

3、需要变更商标代理人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

4、如果发现注册书件或者申请书件中有错误需要更正的,应当填写《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这里所说的需要更正的错误仅限于申请书件中的个别文字错误。

商标变更的申请文件:

1、商标变更申请书。

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如果由代理机构办理,则需要出具一份《代理委托书》。

4、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变更申请人名义时,需要提供相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提交商标变更申请文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文件和资料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文件和资料送达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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