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商标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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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商标撤销?

作者:南阳益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2-18 08:50:45

注册商标的撤销是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强制取消已经注册的商标。那么发生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商标撤销?

1、注册商标过程中发生争议。例如:如果在先申请注册的南阳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那么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可以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撤销。

2、注册商标以不正当的形式注册。例如: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违反商标法第10、11、12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局将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且其他单位或者也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违反商标法第13、15、16、31条规定的,那么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是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会以书面形式来通知有关当事人。若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对具有一定声誉的未注册商标进行保护是必要的,但并不是每一个未注册商标都受法律保护,那么,那些受法律保护的未注册商标应具备哪些条件。

首先,南阳商标注册代理费用多少从经营者的角度看,未注册商标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承载着一定的商誉。这是企业在产品、营销、宣传等方面的投资成果,但企业经营者也要付出金钱、智慧和劳动的回报。市场上有影响力的商标已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扩大市场意识、增加产品销售的重要因素。对商标的滥用或注册,无疑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损失。

商标局的官方网站提供了使用共同集体/证书商标的规则的模型。第5条是集体/证书商标使用者操作的货物/服务的质量标准。申请人应说明申请人提交的每项商品/服务的质量标准。

众所周知,在这个时代,消费者注重品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注册商标的重要性,不要低估纸质商标注册证书,它是产品的身份,对于企业来说,本文是法律的再认证证书。注册商标,是无形资产。以我公司为例,无论是参与项目投标、投标准备,还是在日常产品宣传中,都会拿出商标注册证书作为展示,毕竟这是由国家商标局颁发的。篡改,诚信和权威到位。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外国人、外国企业的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的公证和认证手续,按照互惠原则办理。是的。

所以认为这两点对于企业家和企业来说太麻烦了,时间太长了。所以小版建议你可以选择商标购买,商标转让,一方面是成功率高,花费时间少,另一方面,你可以选择。

有很多客户有这样的疑问说:商标受理通知书已经拿到了,但是网上一直没有南阳商标注册信息是什么原因?今天由我司来为大家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商标注册之后商标局会下发一个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不同性质的企业下发的时间也有所不同,一般企业申请是在20-30天左右下发。个体户申请一般在30-40天左右。

但是并不是商标受理之后就可以直接在网上有显示,是有个时间界定的,通常情况下在6-8个月的时候,你可以在商标局的查询网站通过商标的名字或者商标的受理号,或者注册人信息就可以查到详细的申请内容。现在社会上有很多不法分子在网上用不正规的手段私自打印假的受理通知书,私刻印章冒充商标局下发文件,来骗取企业的钱财,所以在知道商标的受理号之后要先在商标局的网站查一下看是不是真的受理号,根据商标受理号核实是不是真的受理了,以免上当受骗。

虽然详细的内容还查不到,但是可以核实一下,是不是真的,也为自己的权益作保障。商标注册现在越来越简单,商标代理的门槛也很低,并且很多客户对商标知识的了解也很少,所以就会有很多无良者趁此机会私自造假,以不正当的手段骗取客户的钱财,还影响了商标的正常审理,正常申请。给客户带来很多麻烦。总之申请商标之前一定要找一个资质好的商标代理公司。

英国发明专利申请程序与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程序的相似之处在于“早期公开、延迟审查”,而英国发明专利申请程序与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程序仍然具有一些不同之处,例如在初步审查以后并在公布申请之前包括检索的步骤,而中国不包括这样的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文件可以纸件形式通过邮寄提交,或以电子方式在线提交。

说明书和附图(若有)必须与请求书一起提交。权利要求书和摘要可以在申请日(优先权日)后12个月内补交,但是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建议申请人将所有文件一起提交,以避免有新加入的内容超出原始说明书范围的情况,并且由于缺少权利要求书不能进行检索而延误获得检索报告的时间。

如果申请人不是发明人或不是全部发明人,或以公司名义提交申请,则需要提交发明人声明。该声明应当向UKIPO指明发明人是谁,以及申请人为何有申请的权利。

申请人可以在自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12个月内请求该在先申请的优先权。优先权请求应当在递交申请时提出。若未在递交时提出,也可以在自在先申请日起16个月内且未提出提前公开请求或撤回该请求的情况下,增加优先权请求,但需缴纳40英镑的费用。

如果申请人未能在自在先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并请求优先权,则也可以在自在先申请日起14个月内递交申请并作出迟交声明(Latedeclaration),并提供证据说明为何未能在12月内提交申请,若UKIPO认可申请人未能在自在先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的原因是非故意的,则可恢复优先权请求。申请人需要交纳150英镑的费用。

2.受理及初步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如果满足要求,UKIPO会发出受理通知书,确认申请日并给出申请号。目前在提交电子申请的情况下,一般当天即可收到电子受理通知。

在申请人缴纳申请费后,UKIPO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申请是否满足形式上的要求,如果有未能完全满足要求之处,会发出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补正。对中国申请人而言,比较常见的情况是请求了在先的中国申请的优先权,但没有在提交申请时递交优先权证明文本,因此会收到要求补交优先权证明文本的通知书。

3.检索

申请人需要在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或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以后到期的为准)提出检索请求并缴纳检索费。如果未在此期限内提出请求或缴纳费用,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收到申请人的检索请求和检索费后,UKIPO将对发明进行检索,以确定发明是否是已知的或是显而易见的。检索结果以检索报告的形式发给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中有任何不符合要求之处,UKIPO也将告知申请人。

如果权利要求书中包括几组不具有单一性的发明,则UKIPO将仅对第一组发明进行检索。

自收到申请人的检索请求和检索费起,UKIPO作出检索报告花费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目前多在4个月内即可完成。

由于在检索报告中引用的文献将在实质审查中用于评价发明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申请人有机会仔细研究对比文件的内容,衡量授权前景如何,作出是继续申请流程提出实质审查请求,还是撤回申请以避免公开的决定。

4.专利申请公布

在申请文件符合要求并且检索已经完成的情况下,申请将与检索报告一起在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时公布。

在申请公布之前,UKIPO会告知申请人预计的公布时间和完成公布准备的时间,如果申请人希望通过撤回申请避免公布或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并将其包括在公布的申请中,就必须在完成公布准备的时间之前提交撤回请求或修改文件。

5.实质审查

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公布后6个月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实质审查费。如果未在此期限内提出请求或缴纳费用,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收到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和实质审查费后,UKIPO将对申请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评价发明是否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以及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是否符合授权的要求。

6.授权/驳回

经过实质审查,如果没有可以驳回申请的理由,则UKIPO将作出授权决定。

自2016年10月1日起,UKIPO在发出正式的授权通知之前会先发出授权意向通知书,以告知申请人其申请满足了所有授权条件,并告知授权的具体日期。申请人由此可以明确知晓距离授权的具体时间,并合理安排进行需要在授权前完成的事项,例如递交分案申请。

对于大部分案件,申请人将提前1个月得到通知,而如果授权意向通知书是UKIPO第一次发出的通知书,则申请人将提前2个月得到通知,以保证申请人有递交分案申请和做出主动修改的机会。

授权的英国专利需自第5年起缴纳年费,以维持专利有效。

如果经过实质审查,审查员认为申请人的修改和答复没有完全克服通知书中指出的驳回理由,会告知申请人有驳回申请的意向,同时向申请人提供参加听证会的机会。如果申请人对此没有答复,则在遵从期(见下文)届满时申请可视为被驳回。如果申请人参加听证会,则将由一位听证官员(资深审查员,非原实审阶段的审查员)审查申请是否满足授权条件。申请人也可以提交修改并陈述理由,由一位听证官员对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如果申请人对于听证结果不满,可以向专利法院起诉。

7.遵从期(CompliancePeriod)

《专利法》S.18(4)规定了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原始递交或经修改的申请符合要求,则应当告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费用后,则获得授权。

《专利法》S.20(1)规定了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确定申请符合所有要求,则在该期限结束时应当将该申请作为被驳回处理。

如《专利章程》R.30所规定的,上述规定的期限即为遵从期,为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算4年6个月,或,如果更晚到期,则为自向申请人发出第一次实质审查意见通知书之日起12个月。该期限的最后一天即为遵从日(compliancedate)

申请人应当在遵从期内解决审查员指出的问题,使申请满足授权的条件。

8.修改

申请人可以在自收到检索报告之日起至发出第一次实质审查通知书之日止的期间递交主动修改。但是,如果第一次实质审查通知书指出申请符合要求,即,第一次实质审查通知书为授权意向通知书,则申请人可以在发出该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对申请文件进行一次修改;如果第一次实质审查通知书指出申请不符合要求,则申请人可以在递交答复时对申请进行一次修改。

9.公众意见

如果认为专利申请涉及的发明有理由不应当被授权,任何人都可以向UKIPO提出公众意见。

公众意见只能在申请公开后提出,并且应当在UKIPO发出授权意向通知之前提出。为了保证公众有提出意见的时间,UKIPO会在申请公开之后等待至少3个月才作出授权决定,建议在此期间提出公众意见。

公众意见可以匿名提出,但所提交的全部文件都将被转发给申请人并加入审查档案中可为公众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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